东西问·中外对话 | 斯蒂芬·佩里:美国终将认识到,他们“错过”了中国的崛起******
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中英两国关系“破冰者”的故事有何启示?中美如何避免“修昔底德陷阱”?为何说美国“错过”了中国的崛起?中新社德国分社首席记者、中新网研究院副院长彭大伟日前就此独家对话了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斯蒂芬·佩里。
佩里表示,从中长期来看,英国和中国是不可能相互隔绝的。无论是要解决气候变化等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还是要与亚洲这一世界未来的中心打交道,英国、欧洲和美国未来都必须与中国携手合作。
针对中美关系未来走向,佩里认为,“修昔底德陷阱”不存在于中国的思维方式当中,中国也不寻求建立一方凌驾于另一方的“秩序”。他指出,一旦美国国内意识到,美国的未来取决于同世界上其它地区维持联系和互信,美国和中国的关系存在的困局就能得到解决。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彭大伟:上世纪50年代,以令尊杰克·佩里先生为代表的英国工商界有识之士,打破当时的坚冰,开启了中英贸易的大门,也为两国友好交往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您个人和家庭的经历可以给中英这样两个不同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友好相处带来哪些启示?
佩里:为了同新中国签订最早的贸易协议,我的父亲他们1953年来到了中国。他们当时克服了朝鲜战争的阴影,坚持前往中国。父亲他们的精神赢得了尊重。中国各界人士今天对我的盛情更多地是对我的父亲所成就的事业的一种认可。
尽管两国的制度、价值观、商业目标各不相同,但从中长期来看,英国和中国是不可能相互隔绝的。
世界正在朝着一个新的方向快速转变,亚洲今后将是世界的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欧洲或美国的终结,我们都活在同一个世界、面临同样的问题,我们需要经贸和投资上的往来,我们必须共同面对全球性挑战。解决气候或公共卫生问题也须臾离不开各国携手合作。如果不同中国合作,我们在与亚洲打交道时不会获得轻松的解决方案。英国、欧洲和美国未来都必须与中国携手合作。
破冰之路不易,且将继续不易。但存在将各方凝聚起来的力量,例如伦敦作为金融中心需要中国、需要全球市场,需要借助同中国合作更好地参与欧洲和全球事务,特别是在联合国安理会框架下的合作——这一切都将我们以不同的形式团结在一起。我相信未来数十年里,我们仍将继续合作,继续经贸投资往来。
资料图: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斯蒂芬·佩里。中新社记者 周兆军 摄彭大伟:您认为中国的发展可以跳出过往西方“国强必霸”的老路吗?
佩里:中国人的思想中天然地就未曾执着于“霸权”和“统治他国”。5000年的中国历史都是关于如何固守本国的边界。中国不曾往全世界派兵,现在也不会这么做。“修昔底德陷阱”不存在于中国的思维方式当中。这一问题上重要的是需要看到,对世界权力的探求、出于自身利益对权力的追逐,这些动机主导了近3000年来的世界历史。我们还要继续这样下去吗?一旦认清这一点后,答案便是否定的。
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向前发展的世界需要的词不是“修昔底德陷阱”,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看待各国之间关系的另一种方式: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应对面临的问题。没有哪个国家需要寻求凌驾于其它国家之上,因为如果这样将导致战争,最终会毁灭掉一切。
今天的世界是这样的一个世界——美国正在全力捍卫其实力地位。美国终将认识到,他们“错过”了中国的崛起。当美国忙于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时,中国正在将经济转型升级,同时也将自身在全球的地位转型升级。
中亚、南亚、中东等地区可能有着不同的规则和秩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不利于美国。中国并非要在这一地区构建一个“一方凌驾于另一方”的秩序。
我相信中国发展的动力是建立在确保人人都能丰衣足食之上的,也只有这样,“修昔底德陷阱”才不再成立。否则中国不会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向美国解释——我们不会屈从于美国的“规则”,不会向美国臣服;但中国也不是来挑战美国、不是来“打败”美国的,“我们是来和你们合作的”。考虑到气候问题本身是西方造成的。为寻找到技术上的解决之道,中美必须相互信任、携手合作。
彭大伟:中美关系如何实现转圜?
佩里:中美关系即使不是当今世界唯一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我认为美国被中东的战争和2008年金融危机牵扯了精力。到了2011-2012年,美国开始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中国的崛起。于是他们开始转而对付中国,如奥巴马时期推出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同时大打“跨大西洋盟友”牌。这是美国开始试图“管理”中国崛起的首批行动。
彭大伟:您是指美国错过了遏制中国崛起的时机吗?亦或他们白白地错过了合作窗口期?
佩里:美国人把(同中国)合作挂在嘴边,但并没有真正地去合作,他们做事的风格便是如此。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变革性意义。而当美国意识到中国已经在对美贸易中取得了过去日本、韩国和德国那样规模的贸易顺差时,美国试图让中国停止获得顺差。美国表示将减少从中国进口货物,而中国则必须重新评估其货币的汇率。对此,中国表示不会照办。中国已经准备好与美国讨论如何开展合作,而非接受美国的指令。美国必须理解,中国并非他们所想象的那种国家。
正当美国在考虑如何遏制中国崛起时,金融危机重重地打击了美国。到2011年时,拜登和希拉里已经开始推动落实奥巴马第二个总统任期的重要战略——亚太再平衡。美国从那时起试着重新定位其在亚洲的存在。
然而此时中国已经与俄罗斯在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内建立起了合作,共同捍卫亚洲的发展和稳定。正如美国1997年利用亚洲金融危机兴风作浪时,中国推动了《清迈协议》,维护了本地区的金融稳定。
一旦美国国内意识到,美国的未来不仅取决于美洲大陆,也取决于和世界上别的地区维持联系和互信,美国和中国的关系存在的困局就可得到解决。
彭大伟:西方一些声音认为中国打造新发展格局是走向“封闭”,您为何认为他们说错了?
佩里:中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在“倒退”吗?恰恰相反,这是在更好地前进。假如中国没有改革开放数十年的成就,现在正在推进的共同富裕等步骤也是不可想象的。正因为中国已经在各领域打好了基础,现在官方可以正式开始将中国朝着一个更加现代化的方向转型。作为一个1972年就已经到过中国的人,我可以向您保证,在我目睹当时中国的贫困时,我是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2021年的中国会是现在的面貌。
2035年的中国所将取得的发展,也许同样会让今天的人们感到难以置信,更不用说2049年(注:第二个一百年目标实现时)了。中国在不断地自我革新,这一革新需要经历不断的阶段。中国想要实现的远非局部地区的小范围变革,中国已经准备好迎接全局性的全方位变革。这值得英国借鉴。
整个世界即将关注到中国自我革新的成果,且会把这些成果视作进步的象征。然而,西方人恐怕未来10-15年间仍难以认清这一点。西方人需要来中国亲眼看一看。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