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去年消费品年进口规模首破百亿元******
中新网武汉1月17日电 (武一力)湖北省政府新闻办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湖北省进出口总值6170.8亿元(人民币,下同),首次突破6千亿元大关,比去年同期增长14.9%。其中,出口4209.3亿元,增长20%;进口1961.5亿元,增长5.4%。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湖北省持续加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力度,2022年该省消费品年进口规模首破百亿元,创历史新高,较去年同期增长45.3%。
武汉海关副关长杨良勇表示,湖北拉动消费品进口增长主要因素有三:一是受消费升级驱动。2022年,湖北省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提振消费信心,整体消费氛围较为活跃,消费需求持续走旺,进口高端商品购买力增强。全年进口食品烟酒类72.7亿元,增长96.6%。主要进口产品是牛肉,进口量实现倍增,突破10万吨。此外,年关将近,樱桃、榴莲、开心果等“新年货”采购高峰到来,拉动干鲜瓜果进口值增长12倍。
二是受关税利好带动。2022年,中国通过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调整协定税率等举措,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其中,包括鳕鱼、冻虾等消费品的进口关税有所下调。在关税税率普降的利好下,部分产品进口迎来新一轮增长。2022年,湖北省进口水产品3.4亿元,增长101.5%。其中,进口冻虾2亿元,占比过半。
三是受政策红利拉动。近年来,中国不断扩大自东盟进口农产品的准入目录。2022年1月1日,以东盟为主体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区域贸易便利化、通畅度大幅提升。多重政策红利催动下,2022年,湖北省自东盟进口17.1亿元,增速达88.7%,高出湖北省消费品进口整体增速43.4个百分点。其中,进口棕榈油5.9亿元,增长410.4%。(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